險資投資創投基金再迎擴容!
4月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關于調整保險資金權益類資產監管比例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優化險資配置結構,調整股權投資比例上限。具體來看,允許保險公司對單只創業投資基金的最高投資占比從20%提升至30%。這是今年以來,政策層面第二次支持保險資金加大力度進入股權投資市場。
據執中ZERONE統計,2025年第一季度,險資作為有限合伙人(LP)共計出資143.22億元,涉及7家創投機構,其中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出資45億元至中信資本,為2025年第一季度出資較多的險資出資。
險資對單只創投基金的投資占比提升至30%
《通知》從兩個方面加大保險資金投資權益類資產的力度:
一是上調權益資產配置比例上限。簡化檔位標準,將部分檔位償付能力充足率對應的權益類資產比例上調5%,進一步拓寬權益投資空間,為實體經濟提供更多股權性資本。
二是提高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的集中度比例。允許保險公司對單只創業投資基金的最高投資占比從20%提升至30%,引導保險資金加大對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股權投資力度,精準高效服務新質生產力。
LP投顧方面指出,《通知》的調整事項顯著優化了險資參與權益投資的政策環境,為保險公司提供了更大的配置空間和靈活性,鼓勵其更好發揮長期資本和耐心資本作用。這一舉措亦有助于提升創投基金募資靈活度,引導更多險資參與創投領域,支持實體經濟和科技創新,發揮耐心資本、長期資本逆周期調節作用。
去年以來,國家在政策層面層層加碼,鼓勵保險資金進入股權投資市場。就在今年3月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擴大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的通知》,支持保險資金參與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股權投資試點。
具體來看,險資可依法合規投資AIC通過附屬機構發行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AIC發行的債券,或者參股AIC。這不僅拓寬了AIC的資金來源,也為險資資產配置與股權投資提供了新模式,有助于豐富科技企業多元化融資體系。
今年一季度險資LP出資超140億元
在監管部門的引導下,保險資金正持續加大對創業投資的支持力度。近些年,相關政策也正持續放寬。
從投資模式來看,險資參與創業投資有直接投資未上市公司股權、作為LP參與創業基金設立、通過保險資管公司發起設立母基金(FOF)、認購私募股權二級市場中的基金份額(S份額)等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近兩年,保險資金在創業投資市場的表現相當活躍。據執中ZERONE數據,2024年私募股權市場的出資主體中,金融機構共出資274筆,總額2141.13億元。其中,銀行業出資1100億元,占比51.39%;保險機構出資722.68億元,占比33.75%。
而記者通過執中ZERONE查詢了解到,今年一季度,險資作為LP共計出資143.22億元,涉及7家投資機構,包括珠海德弘投資、中信資本、中保投資、深投控資本、中金資本、中信建投資本等。其中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出資45億元至中信資本,設立宸曦共贏(深圳)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為2025年第一季度出資較多的險資出資。
雖然政策大力支持,保險資金的熱情也正在升溫,但創業投資的風險卻仍然不容忽視。創業投資具有高風險、高回報的特點,若要鼓勵險資加大參與創業投資力度,則需要從考核機制和會計核算方面進行配套激勵。
2023年,金融監管總局印發的《關于優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的通知》指出,保險公司投資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上市公司股權,風險因子從0.41調整為0.4;而“創投十七條”中,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穿透后底層資產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上市公司的,底層資產風險因子適用0.4;但是,保險機構投資于股權投資基金和母基金的風險因子仍然較高(股權投資基金0.451,母基金0.492),業內人士認為,這仍有進一步下降的空間。
校對:呂久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