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晚間,葫蘆娃(605199)發布公告稱,公司的審計機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4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和否定意見《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未按照規定披露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葫蘆娃股票交易觸及其他風險警示情形,將被實施風險警示。
公司表示,公司股票將于4月29日停牌1天,4月30日起實施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葫蘆娃”變更為“ST葫蘆娃”。
對于為何形成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立信表示,根據海南證監局《關于對海南葫蘆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下稱《決定》),葫蘆娃對其2023年度財務報表進行了重述。截至審計報告日,葫蘆娃尚未提供與重述事項相關的完整財務資料及相關原始資料。“因此,我們無法就重述事項對葫蘆娃2024年度財務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此外。葫蘆娃控股股東通過個人(非葫蘆娃員工)名下的銀行賬戶向葫蘆娃的客戶提供了資金支持。葫蘆娃2024年末應收賬款余額排名前10的部分客戶期后無回款或回款金額較小。
“由于葫蘆娃管理層未就上述情況提供合理解釋和相關支持性資料,我們無法就相關客戶是否存在受托存放葫蘆娃的產品、葫蘆娃是否已經履行完畢相關銷售合同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對于導致否定意見的事項,立信稱,在本次內部控制審計中,注意到葫蘆娃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一是根據海南證監局的《決定》,葫蘆娃對其2023年度財務報表進行了重述,這種情況表明葫蘆娃的相關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二是葫蘆娃部分外購研發項目審批流程不規范。相關情況表明,葫蘆娃與重大交易審批相關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內部控制能夠為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的真實完整提供合理保證,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葫蘆娃內部控制失去這一功能。”立信表示。
葫蘆娃董事會和管理層表示,已認識到上述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和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所涉及事項對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將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項對公司的影響,以保證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切實維護公司和投資者利益。
葫蘆娃于4月29日公布2024年財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總營業收入14.14億元,同比減少21.26%;實現歸母凈利潤-2.74億元,同比減少2629.23%。
一季度,葫蘆娃實現總營業收入3.37億元,同比減少28.42%;利潤總額達到0.24億元,同比減少21.11%;實現歸母凈利潤0.24億元,同比減少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