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健全創投基金差異化監管制度,強化政策性金融支持,加快發展創業投資、壯大耐心資本。
《經濟參考報》記者發現,近段時間以來,廣東、江蘇、上海、湖南等多地積極探索推出國資創投基金容虧免責、差異化考核等一系列創新機制,充分發揮耐心資本對于科技創新的支持作用。
近日發布的《深圳市促進風投創投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5—2026)》提出,分類研究降低子基金返投認定和要求,對于種子和天使等初早期基金,探索取消返投時序進度、資金規模等要求;進一步完善基金績效考核與容錯免責機制,研究制定差異化考核監督制度,區分基金屬性,提升投資積極性。深圳南山區發布的《南山區支持創新創業“六個一”行動方案》提出,設立總規模為5億元的戰略直投專項種子基金和天使基金,基金內單個項目最高允許100%虧損。
廣州開發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印發《廣州開發區(黃埔區)科技創新創業投資母基金直接股權投資實施細則》,提出在受托管理機構盡職盡責前提下,按照投資階段,允許種子直投、天使直投、產業直投分別出現最高不超過各類別投資總額50%、40%、30%的虧損,種子直投、天使直投單項目最高允許出現100%虧損,按照直投資金投資整個生命周期進行考核。
無錫國資委印發的《無錫市市屬企業基金盡職免責及績效評價優化實施辦法(試行)》提出,對主要投向種子、天使等初創項目的基金,容虧率不超過50%;對主要投向較成熟項目的創投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容虧率不超過30%;對主要投向成熟項目的并購基金,容虧率不超過20%。
今年1月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健全基金績效管理,構建科學化、差異化、可量化的績效指標體系,同時,要建立健全容錯機制,容忍正常投資風險,優化全鏈條、全生命周期考核評價體系,不簡單以單個項目或單一年度盈虧作為考核依據。
“此前已有部分地區針對種子期、初創期等不同階段企業嘗試按30%、50%容虧率進行考核,而這一空間在今年被提至100%。這是非常積極的信號。”北京一家創投機構負責人表示。
“多地出臺的創投盡職免責、100%容虧等‘容錯’機制,是政府及國資母基金在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積極營造良好創投氛圍方面的重要舉措。”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院長、金融學講席教授田軒表示,這將推動整個創投市場深入貫徹“容錯”理念,改革完善基金考核與容錯免責機制,健全績效評價制度,充分發揮國資基金引導作用,激發社會資本投資活力,推動更多資金流向高風險、高收益的早期投資項目。
在放寬風險容錯的同時,各地還進一步完善基金差異化績效考核,比如強化分層分類、長周期的考核評價。上海市國資委聯合市委金融辦去年末印發《市國資委監管企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考核評價及盡職免責試行辦法》,明確國資基金整體評價原則,不以單一項目虧損或未達標作為基金或基金管理人負面評價的依據;明確五種適用盡職免責的情形,鼓勵國資基金積極作為。
將于5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促進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若干規定》提出,建立健全科技創新類基金考核評價、激勵約束機制,對科技創新類基金進行分類別差異化考核,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政策目標綜合實現情況作為主要考核指標;合理設定基金虧損容忍度,綜合評價基金整體運營效果;對重點投向種子期、初創期項目的基金,可以適當提高容虧率的設定比例。
業內人士指出,創業投資特別是早期投資和創新型項目具有高風險、高回報、長周期的特點,如果采用統一的考核標準,過度關注短期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會導致國資創業投資出現“不敢投”“不愿投”等問題,不利于打造適應創新發展要求的產業投融資體系。
“當前,在落實創業投資差異化績效考核方面,缺乏具體的操作細則是最大的問題。有必要進一步明確執行標準和程序,如進一步界定‘盡職’、明確如何評估項目的失敗屬于正常風險等。”田軒表示。
田軒建議,應遵循基金投資運作規律,根據項目投資風險、收益特征,實行項目“打包”考核,針對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特點,制定相應的監管政策和考核標準。同時,建立多元化的風險分擔機制,通過聯合投資、跟投等方式,引入市場化基金的先進管理經驗和風險控制能力,出臺市場準入、稅收優惠、收益分配、風險補償、參股、回購等方面的舉措,吸引更多耐心資本。